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9-21 10:18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下半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20日(5个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日(5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证书于2023年11月15日后由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领取。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遵义市播州区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遵义市播州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播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附件一)。
5.申请人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社会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采取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立即用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邮寄,收件结束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于2023年4月21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2023年7月14日前;下半年于2023年10月20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资料送达或邮寄到现场确认点。
邮寄地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客运站政务服务大厅3楼C区3-4窗口
收 件 人:黄老师 电话:27881883
(四)公示网址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将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官网-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zybz.gov.cn/xwzx/tzgg/;微信公众号:“播州区政府网”。
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审,审查认定结束后在“遵义教育局.政务”—“通知公告”发布网址:http://jyj.zunyi.gov.cn/txgg/。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分别于6月12日向上半年第一批次,8月7日向上半年第二批次,11月25日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播州区南白客运站3楼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窗口电话:0851—27881883 联系人:黄老师
投诉电话:0851—27880800 地址:播州区南白客运站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窗口
3.社会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领取教师资格证,可以邮寄方式,网报时填写邮寄地址。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wps |
遵义市播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2日
原文标题:遵义市播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ybz.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4_78733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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