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1-18 11:51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海陵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智慧教育网(http://www.hlzhjy.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98278。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海陵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海陵区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6998278)。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2022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⑤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的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⑥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3)海陵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泰州所辖各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海陵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4∶00-16∶00。
(7)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海陵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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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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