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0河南南阳邓州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招聘130名公告

http://henan.hteacher.net 2020-09-08 09:10 河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人事代理”形式招聘,拟聘用人员上岗后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六)有关要求

1、被录用人事代理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

六、管理办法

(一)本次招聘对象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应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邓州市人才市场办理人才介绍手续。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三)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事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归档。

(四)对违反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用人单位要对人事代理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市人社局、教体局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人事代理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人事代理人员在合同期不能提出辞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邓州市招聘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专业及数量一览表

附件2:邓州市招聘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 0377-62168623(邓州市教体局)

0377-62287808(邓州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邓州市招聘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专业及数量一览表.xls
附件2:邓州市招聘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南阳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河南教师招聘网

关注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道垣

热门标签: 南阳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河南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2024年河南南阳邓州市卫生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引2024年河南南阳市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352023-2024河南南阳社旗县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2024年河南南阳桐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0名公告2024年河南南阳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55名2024年河南南阳唐河县第十九高级中学校园招聘高中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